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源于1984年設立的經濟學系經濟法教研室;1995年成立經濟法系;1999年經濟法系更名為法律系;2001年在法律系的基礎上組建法學院。
自1998年起先后獲得經濟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法學理論、國際法學、財稅法等8個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律碩士授予權的單位(2003年),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學碩士授予權的單位之一(1998年),是全國財經類院校中最早取得法律碩士授予權的單位之一。2011年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被遴選為江西省高等學校示范性碩士點。2011年在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博士點下自主設置法律經濟學二級學科博士點。江西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3年獲批為省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法治江西建設協同創新中心2015年獲批為省級協同創新中心。2018年獲批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
法學院努力培養具有“信敏廉毅”素質的卓越法律人才,通過不斷探索,牢固樹立以法律職業教育為主體,寓素質教育于職業教育之中的教育理念,逐漸形成以“寬口徑、厚基礎、強能力、重實踐”為特征的財經法律人才培養模式。經過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學院基本實現了“江西有優勢、同類有特色、全國有影響、海外有發展”的辦學目標,正在努力朝著“高水平、大融合、上層次”的法學院的新目標邁進。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法學理論與實務領域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科學專門人才。
二、研修專業方向
刑法學:經濟刑法、環境刑法、中國刑法、國家刑法
三、招生對象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獲得學士學位,并獲得學士學位三年以上(含三年),或雖無本科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對已獲得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為國(境)外學位的,其所獲的國(境)外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學士學位滿三年者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后方可申請碩士學位。
4、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但無學士學位或大專學歷者可參加課程學習,獲得江西財經大學研究生課程結業證書,但不能參加碩士學位申請。
四、項目優勢
優勢一:無需入學考試,進入門檻較低
本班是正規的在職研究生教育,無需參加全國入學統一考試,而所獲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統招研究生碩士學位證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證書本身、文字、印章、教育部電子注冊等各方面,沒有任何差異)?稍u職稱、提干、加薪、考博、辦留學等。
優勢二:學習方式靈活,解決工學矛盾
授課方式采取周末集中面授,部分學分可進行網絡學習,組織集中生源成班可送教上門,學員在生源集中地即可修完學分,完美解決學員工學矛盾。
優勢三:數字化教學管理體系
為每位學員提供網絡化教學管理系統,學員可隨時隨地在自己的手機上查詢到自己的學習進程、考試成績、畢業時限等學習狀態,對自己的學習過程清晰明確。
優勢四:專業的教務服務體系,申碩統考有保障
全程提供專業的教務服務。輕松完成所有學分;兩門統考科目均有教研豐富的教授培訓指導,360度全方位剖析考綱、考點,提高申碩通過率。
優勢五:豐富的校友資源,實現價值終身增值
深入契合學習工作要求,一次報名后,可終身參加所報學院組織的各種課程活動,在學習過程中既學習了知識,又提高了學歷,并交一方來自各行各業學友,豐富了自己社會資源,為學員的事業發展提供多方面的支持搭建了良好的平臺。
五、課程設置
課程設置以我校本專業現行碩士研宄生培養方案為基本依據。有公共課、專業必修課、專業選修課三大類,所有課程均由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或博士主講。
江西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法學類)
課程類別 | 課程名稱 | 學分 | 授課方式 |
公共課 | 自然辯證法 | 2 | 面授 |
科學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 | 2 | 面授 | |
公共英語(精讀、聽說) | 4 | 面授 | |
必修課 | 民法與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 | 3 | 面授 |
刑法與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 | 3 | 面授 | |
行政法語行政訴訟原理與實務 | 2 | 面授 | |
法律職業倫理 | 2 | 面授 | |
選修課 | 法理學專題 | 2 | 面授 |
憲法學專題 | 2 | 面授 | |
中國法制史專題 | 2 | 面授 | |
經濟法專題 | 2 | 面授 | |
國際法專題 | 2 | 面授 | |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專題 | 2 | 面授 | |
環境資源法專題 | 2 | 面授 |
六、教學方式
學習期2-3年,學習方式為周末集中面授為主,自學為輔。
上課地點:江西財經大學北京及南昌學習中心
七、學制學位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分為三個階段:課程學習培養階段(簡稱第一階段)、全國統一考試階段(簡稱第二階段)和撰寫學位論文及答辯階段(簡稱第三階段)。
1、第一階段(課程學習):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按學校教學進度安排,修完江西財經大學同等學力規定的全部課程,按要求參加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可獲待江西財經大學硏究生課程結業證書(為同等學力教育)。課程學習期一般為1年,每月集中雙休日授課。
2、第二階段(全國統一考試):獲得學士學位滿3年并修滿學校規定的學分者,申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和學科專業綜合考試。(每年一次)
3、第三階段(論文寫作答辯):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及學科專業綜合考試成績合格者,并完成研究生課程學習者方可進入碩士學位論文寫作階段。
論文通過評審、答辯,經我校學位委員會批準,授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統一頒發的碩士學位證書。學位論文及答辯階段一般為1年,六年內未全部通過課程和全國統一考試者,所修課程學分無效。
注:申請人必須在完成規定學分并通過全國外語水平統考和學科專業綜合考試后一年內向學校提出學位論文申請。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專業綜合考試每年3月初報名,5月下旬考試。外語統考約4-5級水平。
八、學費
學費繳納分兩段制進行, 即課程學習階段和學位論文階段。
北京班課程學習培養階段學費為15000元,課程管理費14800元。學位論文階段費用為8000元(含論文指導費、答辯費、服務管理費)。
南昌班課程學習培養階段學費為15000元,課程管理費8800元。學位論文階段費用為8000元(含論文指導費、答辯費、服務管理費)。
九、報名流程
1、填寫報名表
2、交最高學歷或學位證書、身份證電子版及復印件各一份
3、交免冠藍底近照4張(其中2張一寸、2張二寸)及一寸藍底免冠照片的電子版
4、經審核合格后,學員在規定時間內來報名中心繳納第一階段費用并注冊